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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中心派专家参加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培训工作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6-09-08

浏览量:

468

 

830日至91日,由国家文化部非遗司主办、国家图书馆中国记忆项目中心承办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培训班”在国图培训中心举办,石河子大学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与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文化厅(局)非遗处、非遗中心、研培高校及抢救性记录工作执行团队的200余名学员一同参加了培训。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被文化部列入“十三五”发展规划,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重要战略工程,该工程自2013年始进行探索性实施后,于2015年正式启动。

此次培训的目的是学习、解读由文化部非遗司委托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记忆项目中心制定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该《指南》是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具有较强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全面开展“抢救性记录工程”提供规范性指导。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关键。近十年来,文化部先后认定了4批共计1986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截至2015年底,已有近300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去世,在传承人中70岁以上的占到56%,开展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刻不容缓。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王福州在开班动员讲话中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享有国家荣誉,是当下提倡的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的重要承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抢救性记录工程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同时,在记录工作中注重学术性,加强对传承人的人格塑造,做好系统化统筹,确保抢救性记录工作取得实效。

培训期间,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新华社、及国家图书馆的11名专家学者对抢救性记录工作中传承人技艺的挖掘整理、口述史访问及文稿整理、田野调查、图片摄影、文献收集、视听技术、成果整理与编目等各方面知识进行了系统而深入地讲授。

  

/图  王怀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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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中心派专家参加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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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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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日至91日,由国家文化部非遗司主办、国家图书馆中国记忆项目中心承办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培训班”在国图培训中心举办,石河子大学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与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文化厅(局)非遗处、非遗中心、研培高校及抢救性记录工作执行团队的200余名学员一同参加了培训。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被文化部列入“十三五”发展规划,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重要战略工程,该工程自2013年始进行探索性实施后,于2015年正式启动。

此次培训的目的是学习、解读由文化部非遗司委托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记忆项目中心制定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该《指南》是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具有较强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全面开展“抢救性记录工程”提供规范性指导。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关键。近十年来,文化部先后认定了4批共计1986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截至2015年底,已有近300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去世,在传承人中70岁以上的占到56%,开展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刻不容缓。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王福州在开班动员讲话中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享有国家荣誉,是当下提倡的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的重要承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抢救性记录工程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同时,在记录工作中注重学术性,加强对传承人的人格塑造,做好系统化统筹,确保抢救性记录工作取得实效。

培训期间,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新华社、及国家图书馆的11名专家学者对抢救性记录工作中传承人技艺的挖掘整理、口述史访问及文稿整理、田野调查、图片摄影、文献收集、视听技术、成果整理与编目等各方面知识进行了系统而深入地讲授。

  

/图  王怀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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